一、項目編號:HPZB-2024-235
二、項目名稱:2024年漫水河鎮(zhèn)國土綠化試點示范項目-新鋪溝村、道士沖村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霍山新鋪溝勞務服務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縣漫水河鎮(zhèn)新鋪溝村委會辦公樓
成交金額:壹拾捌萬叁仟元整(¥1830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工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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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2024年漫水河鎮(zhèn)國土綠化試點示范項目-新鋪溝村、道士沖村
施工范圍:為砍伐、除草、清除雜木等。總造價約18.3萬元(詳見工程量清單)。
工期:90日歷天
項目負責人:張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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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評審專家名單:詳見評審報告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收費標準詳見本項目采購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 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最遲為本項目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霍山縣漫水河鎮(zhèn)人民政府(采購人)和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0564-3896009、0564-5566635。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依法向本項目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 94 號令)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霍山縣漫水河鎮(zhèn)人民政府
地 址:霍山縣漫水河鎮(zhèn)街道
聯(lián)系方式:0564-5781006
2.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縣衡山鎮(zhèn)衡山南路35號
聯(lián)系人:王工
聯(lián)系方式:0564-5566635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王工
電 話:0564-5566635
霍山縣漫水河鎮(zhèn)人民政府
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