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電力安裝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次配電客戶移交工程備品備件協(xié)議庫存招標(批次采購)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安徽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受合肥電力安裝有限公司委托,現(xiàn)對合肥電力安裝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次配電客戶移交工程備品備件協(xié)議庫存招標(批次采購)進行公開招標(競爭性磋商),集中確定一定階段內虛擬庫存貨物的中標供應商及其中標產品的單位價格、服務條件。協(xié)議期內,根據(jù)庫存狀態(tài)、現(xiàn)場需求,即時簽約采購相應供應商中標產品。歡迎有意向參與此項目投標的單位盡快報名并提供報名資料。
1、招標編號:AHHP-2018-342
2、項目名稱:合肥電力安裝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次配電客戶移交工程備品備件協(xié)議庫存招標(批次采購)
3、招標項目概況:配電客戶移交工程備品備件,具體詳見磋商文件。
注:投標人須以包為單位進行投標,不得只對包別中的部分貨物投標,否則投標將被否決。
4、貨款支付方式:按照本項目建設方針對本項目的實際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貨款。質保金為本合同總價費的10%,若三年內無質量問題,買方無息支付給賣方。
二、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須滿足如下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或其它組織,須具備相應貨物的供貨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貨等承擔本次招標項目的供貨服務能力。
(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書。
(3)投標人所投產品須取得有國際權威機構或者國家授權、許可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同類貨物的檢驗報告。
(4)投標人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以供貨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同類貨物的供貨合同。
(5)投標人在招標人以往招標活動中無不良記錄;
(6)投標人在投標時提供本單位及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承諾函;
(7)根據(jù)«國家電網(wǎng)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guī)定,投標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不得參加相應項目的投標;
(8)對于在投標文件中未提供相應產品有效«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結果證明函件»或«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集中規(guī)模招標采購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證明»的投標人,為保證其支持文件中合同業(yè)績、型式試驗報告真實可靠,投標人須取得第三方公證機構出具合同業(yè)績、型式試驗報告的公證證明(出具時間須在本次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后),對于國家電網(wǎng)公司、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未組織資質能力核實的設備、材料,投標人無須提供第三方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證明。
對于在投標文件中未提供相應產品有效«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結果證明函件»或«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集中規(guī)模招標采購供應商資質能力核實證明»的投標人,且投標人未提供有效公證證明的(國家電網(wǎng)公司、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未組織資質能力核實的設備、材料除外),招標人將視該投標人投標文件內容不全,該投標人參與相應產品的投標將被否決。公證需要證明以下內容:公證所證明的合同業(yè)績中各合同的全部簽署主體(單位)(甲乙雙方)均對合同的真實性予以認可且銷售發(fā)票真實可靠;型式試驗報告實際出具機構對報告的真實性予以認可。
(9)本項目允許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標。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為招標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②為相應標包前期提供設計或咨詢的,但設計施工工程總承包除外;
③為本(批)次招標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④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包貨物投標的;
⑤對于接受代理商投標的項目,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委托兩個及以上個代理商參加投標的;
⑥被責令停業(yè)的;
⑦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⑧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⑨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產品質量問題責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實的;
三、報名及磋商文件領取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6日8:30-11:00,14:3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及領取磋商文件地點:合肥市包河區(qū)延安路1666號東2幢五層安徽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部501,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3)報名時須審查的資料:
①投標人針對本項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身份證;
②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③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④產品的合格檢驗報告;
⑤提供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投標人資格要求的同類貨物的供貨合同(須提供供貨合同)。
以上報名資料均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復印件裝訂成冊,由被授權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報名現(xiàn)場提交。
四、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公告在安徽省招標投標信息網(wǎng)、安徽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網(wǎng)站發(fā)布公告。
六、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區(qū)延安路1666號東2棟
聯(lián)系人:汪月琴
電 話:0551-63845662轉803、18156506082
郵 箱:544790936@qq.com
七、重要說明:
1、本項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關材料均發(fā)送至投標單位報名時所填寫的授權人郵箱,請投標人定期查收郵箱并致電0551-63845662轉803詢問。因投標人未查收郵件等其他非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原因導致投標人未響應磋商文件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報名時招標代理機構不再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投標人資格是否合格將在評標時由磋商小組根據(jù)資格審查文件或磋商文件規(guī)定進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