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評標價法不等同于最低價中標
國際上普遍認為,招標的本質就是價格的競爭,就是在投標滿足招標人要求的前提下,最低價格的投標成交。最低評標價法是國際上對公開招標默認的評標方法。以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fā)銀行為例,工程和貨物招標項目(Request For Bid,RFB)的評標方法只有最低評標價法,即經(jīng)評審的最低價為中標人。只有投標差異較大且無法統(tǒng)一的項目,例如EPC工程總承包、信息系統(tǒng)集成以及咨詢服務項目(Request For Proposal,RFP),才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
最低評標價法作為一種國際通用的評標方法,在國際上普遍用于工程和大宗貨物招標的評審,在我國常用于具有通用技術要求、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的工程和設備材料招標的評審。國際上之所以廣泛采用最低評標價法,是因為這種方法簡單明了、客觀量化,投標人在完全公平的環(huán)境下競爭,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圍標、串標、招標人虛假招標和招標“走過場”等不良現(xiàn)象的發(fā)生。
當前社會上很多人對最低評標價法提出質疑,認為最低評標價法是造成惡意低價搶標和導致劣質工程的根本原因,這實際上完全開錯了藥方。
惡意低價搶標現(xiàn)象和劣質工程,是當前投標人誠信缺失、招標人對工程監(jiān)督不到位、驗收走過場、處罰過輕等因素造成的,也不排除一些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人通過偷工減料非法獲利等原因。而評標方法只是一種工具,就像農民用鋤頭挖土、用鐮刀收割一樣。最低評標價法應該用于具有通用技術要求、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的工程和設備材料招標,而對于復雜的、標準不統(tǒng)一、差異較大的工程和設備,則應選擇綜合評估法進行評審。
對于這兩種評標方法的差別和應用,業(yè)界已有共識。近兩年出現(xiàn)的關于最低評標價法的非難,很大程度上其實是某些利益集團對輿論的誤導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