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電子化系統(tǒng)招標文件收費問題能否提起質疑投訴?招標文件費用是否合理是由財政部門還是發(fā)改部門確認?招標文件制作、郵寄包含哪些方面,是否包含制作的人工費用等?政府采購投訴處理過程中,組織質證會的時間是否計算在投訴處理的30個工作日內?日前,有網友就上述問題向財政部進行詢問,11月16日,財政部就上述問題給出了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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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對非電子化系統(tǒng)招標文件收費問題能否提起質疑投訴?招標文件費用是否合理是由財政部門還是發(fā)改部門確認?招標文件制作、郵寄包含哪些方面,是否包含制作的人工費用等?
答: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招標文件售價應當按照彌補制作、郵寄成本的原則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得以招標采購金額作為確定招標文件售價的依據。但招標文件收費問題不屬于提出質疑、投訴的事由。如認為收費問題不合理,可向采購人所屬預算級次的財政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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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財政部門在政府采購投訴處理過程中,組織質證會的時間是否可以予以扣除,即質證會的時間不計算在投訴處理的30個工作日內?
答: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財政部門處理投訴事項,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以及投訴人補正材料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投訴處理期限內。
來源: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