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劃分標段可以減輕建設單位的管理壓力及施工單位的施工風險,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開展。本文從工程建設項目多標段招標實踐出發(fā),從影響定標方式的標段劃分和項目管理機構入手,分析標段劃分與多標段投標結果的影響因素,列舉出四種定標推薦原則,并在此基礎上介紹了四種中標候選人推薦規(guī)則,可以為多標段招標提供有益參考。
一
引言
大型項目在建設實施過程中,會受到工程規(guī)模、技術、時間、經濟等因素的影響,如果將項目整體作為一個標段進行招標是不現(xiàn)實的。為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必須在執(zhí)行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根據(jù)招標項目的技術特點、管理特征以及招標項目的規(guī)模、投資、質量、進度、功能等需求目標進行正確的分析,合理合規(guī)地劃分標段和設定投標條件。
如果某項目因為其規(guī)模和投資較大,需要劃分較多標段,而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合理的定標方式,只是常規(guī)地按照評標得分從高到低取前三名,可能會出現(xiàn)某投標人在多個標段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的情況。如果該投標人在這些標段中投入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為同一批人員,必然會造成該投標人人員緊張,從而嚴重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另外,劃分標段的原因就是由于項目不能或者很難由一個投標人完成。如果項目劃分了多個標段的同時又由同一投標人中了多個標段,那么項目的標段劃分也就失去了意義。面對上述問題,招標人必須考慮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對投標人在同批次多個標段投標時的項目管理機構的人員配置情況進行限制,即投標人在多個標段中標,如果使用的人員為同一批人員,只能中一個標段;同時還要對投標人中標的標段數(shù)量進行限制,并對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方式進行明確。因此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必須合理確定定標方式。
二
劃分標段的合理方式
劃分標段就是指招標人根據(jù)招標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投資大小、技術要求、施工工期、管理方式,考慮潛在投標人數(shù)量因素,將招標項目拆分為若干個標段的行為。劃分標段是招標實施方案中首先要確定的內容,是決定招標結果的重要因素。錯誤的劃分標段必然會對項目的實施造成不利影響,而違法違規(guī)的劃分標段更會對招標人和招標項目帶來嚴重的災難性后果。
《招標投標法》中要求的“合理劃分標段”的規(guī)定很模糊。筆者從多年招標投標的經驗中得出結論,標段的劃分應滿足客觀和主觀兩方面要求�?陀^要求是以單位工程為基礎,根據(jù)建設規(guī)模、投資大小、技術要求、施工工期等情況,將建設規(guī)模和投資較小,技術要求和施工工期相近的單位工程劃分為一個標段。主觀要求是招標人根據(jù)招標項目的管理方案,對建設內容相互之間干擾不大的單位工程,在招標人易于管理的情況下,對各單位工程進行分標。反之,如果各個單位工程之間干擾較大、協(xié)調管理困難,則應當考慮將這部分單位工程合并成一個標段。再根據(jù)招標項目情況和不同標段大小及潛在投標人數(shù)量等因素,確定每個標段的大概投資,將部分過小的標段進行合并,使最終各個標段的投資差別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三
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對標段劃分的影響
一般來說,投標人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至少要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而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對項目管理機構的評審一般為項目管理機構設置是否合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是否能夠滿足工程施工需要兩方面。同時,招標文件中還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有兩條禁止性規(guī)定,一是要求項目經理(有時要求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無在建工程,并簽署承諾書;二是要求項目經理與技術負責人不得相互兼任。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如果某一投標人參與了招標項目的多個標段的投標,而投標所用的項目管理機構均為同一批人員的話,當招標完成時該投標人在多個標段為中標人,那么該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對項目經理的無在建承諾和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是否能夠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評審要求將失去意義,也就使招標人的標段劃分失去了意義,使整個項目如同未分標,同時會使招標人擔心中標企業(yè)的資金和人員是否滿足項目建設需要。
四
定標推薦原則
為避免一家投標人中標多個標段,需要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一家投標人所中標段的數(shù)量,最大限度達到招標工作的目的。
根據(jù)劃分標段的多少,投標人可以中標段的數(shù)量一般分為只能中一個標段或者可以中兩個標段兩種情況,可以中三個及以上標段的情況比較少見,這里不再討論。當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同一投標人在本批次招標中只能中一個或者兩個標段時,就必須要同時明確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排名第一時,如何確定該投標人最終應該在哪一個或兩個標段排名第一,也就是說必須明確在多個標段排名第一時的定標推薦原則。
1. 只能中一個標段的定標推薦原則
(1)按照招標文件明確的標段順序,推薦投標人為順序靠前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招標項目所劃分的標段在招標文件中會按照項目情況進行排序,當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排名第一時,則按照招標文件中的標段順序,推薦該投標人為順序最靠前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這種方法的優(yōu)點是定標過程簡單,缺點是對于投標人來說,招標文件明確的標段順序靠前的標段可能不是投資最大或者利潤最大的標段,因此對于投標人有失公平。
(2)推薦投標人為招標控制價最高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當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排名第一時,選擇這些標段中招標控制價最高的標段,推薦該投標人為該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這種方法的優(yōu)點是便于實現(xiàn),只需要從招標控制價最高的標段開始評標即可,而且有利于控制價較高的標段的充分競爭;缺點是相應的控制價較低的標段可能投標人較少,從而造成該標段無形中流標。
(3)推薦投標人為投標報價最高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當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排名第一時,選擇這些標段中投標報價最高的標段,推薦該投標人為該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這種方法的優(yōu)點是投標報價高的標段投標人的利潤也相對較高;缺點是定標過程相對復雜,需要將所有的標段評審完成后才能定標。
(4)推薦投標人為自行聲明排序靠前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由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交《標段選擇順序表》,當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排名第一時,選擇這些標段中在《標段選擇順序表》中最靠前的標段,推薦該投標人為該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這種方法的優(yōu)點是投標人對最終中標結果不會有爭議,缺點是定標過程特別復雜。因為這種方法主要依據(jù)各投標人聲明的《標段選擇順序表》進行定標,同樣需要將所有的標段評審完成后才能定標。而且有可能出現(xiàn)《標段選擇順序表》中的標段與該投標人投標的標段不一致的情況,使得定標過程無法順利進行。
2.可以中兩個標段的定標推薦原則
當招標項目建設規(guī)模和投資較大,需要劃分的標段較多時,可以規(guī)定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排名第一的情況下,推薦該投標人為其中兩個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詳細定標推薦原則可以參照“只能中一個標段的定標推薦原則”。
3.電子招標的定標推薦原則
目前,工程招標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已成為常態(tài),結合上面對定標推薦原則的分析,選擇投標人為招標控制價最高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最合適電子招標的定標推薦原則,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1)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用的是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從設置上要求必須完成一個標段的評標才能進行下一個標段的評標。因此將所有評標評審完畢后統(tǒng)一進行定標是不現(xiàn)實的,所以推薦投標人為投標報價最高和自行聲明排序靠前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這兩種定標推薦原則是不適合電子招標的。
(2)對于投標人來說,肯定是想要中標利潤最大的標段。但按照招標文件明確的標段順序,推薦投標人為順序靠前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的定標推薦原則,所中標段很有可能不是投資最大或者利潤最大的標段,因此這種定標推薦原則也是不合適的。
(3)為保證推薦的投標人為招標控制價最高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根據(jù)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tǒng)的情況,只需要評標時從招標控制價最高的標段開始評標,這樣對評標工作并沒有增加更多的工作量。
五
多標段中標候選人推薦規(guī)則
參照定標推薦原則,各標段中標候選人推薦規(guī)則也分為只能中一個標段和可以中兩個標段兩種。當某個投標人在多個標段排序(以下簡稱原排序)第一時,按照上述規(guī)則已經在一個或兩個標段中被推薦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那么在剩余標段中除去該投標人后由高到低對剩余投標人進行的排序可以稱之為“新排序”。
1.只能中一個標段的推薦規(guī)則
(1)推薦為招標控制價最高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后,該投標人在其他標段不再被推薦。
推薦規(guī)則A:某投標人在多個標段原排序第一時,則招標控制價最高的標段推薦原排序前三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推薦規(guī)則B:按照招標控制價從高到低的順序,剩余標段按照新排序推薦前三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2)推薦為招標控制價最高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后,該投標人仍然在其他標段被推薦。
推薦規(guī)則A:某投標人在多個標段原排序第一時,則招標控制價最高的標段推薦原排序前三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推薦規(guī)則B:按照招標控制價從高到低的順序,剩余標段按照新排序推薦前兩名的投標人為前兩名中標候選人,原排序第一的投標人為第三中標候選人。如果原排序第二的投標人也已經被推薦為其他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則推薦原排序第三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推薦原排序前兩名為第二、第三中標候選人。
2.可以中兩個標段的推薦規(guī)則
(1)推薦為招標控制價最高兩個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后,該投標人在其他標段不再被推薦。
推薦規(guī)則A:投標人在不同標段擬派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重復的,重復的標段中僅有可能在招標控制價最高標段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該規(guī)則高于規(guī)則B。
推薦規(guī)則B:某一投標人在三個以上標段中排序第一,則招標控制價最高的兩個標段推薦原排序前三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按照招標控制價從高到低的順序,剩余標段按照新排序推薦前三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但是,如果原排序第二、第三的投標人已經被推薦為兩個及以上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則仍然按照原排序推薦前三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2)推薦為招標控制價最高兩個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后,該投標人仍然在其他標段被推薦。
推薦規(guī)則A:投標人在不同標段擬派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重復的,重復的標段中僅有可能在招標控制價最高標段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該規(guī)則高于規(guī)則B。
推薦規(guī)則B:某一投標人在三個以上標段中排序第一,則招標控制價最高的兩個標段推薦原排序前三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按照招標控制價從高到低的順序,剩余標段按照新排序推薦前兩名的投標人為前兩名中標候選人,原排序第一的投標人為第三中標候選人。如果原排序第二的投標人已經被推薦為兩個及以上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則推薦原排序第三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推薦原排序前兩名為第二、三中標候選人。但是,如果原排序第三的投標人也已經被推薦為兩個及以上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則仍然按照原排序推薦前三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六
結語
在綜合考慮了合理劃分標段和投標人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安排的情況下,筆者提出了四種定標推薦原則,以及在定標推薦原則下的四種中標候選人推薦規(guī)則。招標人可以根據(jù)招標項目情況,選擇使用合理的定標方式,從而順利完成招標工作,為工程項目的順利建設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