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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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于推進結構性改革
2.有利于打破基礎設施領域準入限制
3.有利于創(chuàng)新投融資機制
4.有利子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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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tǒng)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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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huán)境保護、農業(yè)、林業(yè)以及重大市政工程(請見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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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項目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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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庫目的:加強項目儲備,充分了解掌握各行業(yè)PPP總體情況。
2.工作任務:項目儲備、動態(tài)管理、實時監(jiān)測;
3.目標原則:項目合理布局、政府投資有效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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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聯(lián)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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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提高審核效率
2.方式:多評合一、統(tǒng)一評審‘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各要素進行綜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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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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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納入:將項目是否適用 PPP模式的論證納入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和決策
2.考慮:充分考慮項目的戰(zhàn)略價值、經濟價值、商務模式、可融資性以及管理能力;
3.分析:科學分析項目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優(yōu)化:不斷優(yōu)化工程建設規(guī)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技術方案及工程投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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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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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索多種付費模式;采取多種財務及融資方式支持項目實施;鼓勵加大前期資本金投入,
2.推進價格改革,合理確定價格收費標準,充分挖掘商業(yè)運營價值
3.既要讓社會資本取得合理回報,也要防止政府、使用者負擔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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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項目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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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購方式:按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采取多種合法方式;
2.因社會資本重大違約的回購應劃分責任,正常履約項目結束后應作科學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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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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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出場所:各類產權、股權交易市場
2.退出方式:股權轉讓、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豐富 退出渠道
3.行政引導:提高 PPP項目收費權等未來收益變現能力、為社會資本提供多元化、規(guī)范化、市場化的退出機制,增強 PPP項目的流動性,提升項目價値,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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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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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點工作:完善保險資金參與PPP的投資機制
2.支持方式:通過債權、股權、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方式,支持基礎設施 PPP項目建設·
3.提前介入:鼓勵金融機構利用自身優(yōu)勢提前介入,切實提高PPP融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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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外商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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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勵外商參與PPP項目
2.鼓勵外傷參與PPP基金
3.鼓勵不同類型企業(yè)通過聯(lián)合體參與PPP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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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化信用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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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守信激勵,失信懲戒
2.各地發(fā)改委應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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