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發(fā)布關于《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
實施范圍:
全省范圍內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中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招標推行采用“評定分離”方式。
“評定分離”是指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對投標文件的價格、技術、質量、品牌,投標人的信用狀況和履約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審后,向招標人推薦一定數(shù)量不排序的中標候選人,由招標人根據(jù)評標報告和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結合項目規(guī)模、技術難度等因素,按照規(guī)定的決策程序,擇優(yōu)確定中標人。采用評定分離方式,招標人不再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1、評標方法和標準與不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的一致,是否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由招標人自主確定。
2、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推薦不超過3個合格的不標明排序中標候選人并進行公示。
3、定標過程中增加項目經理答辯環(huán)節(jié)的不再作為評標評審因素。
4、內控機制。招標人應當建立健全決策約束機制、回避機制、全過程“留痕”機制等制度規(guī)定。定標委員會成員與合格的中標候選人存在利害關系的,應主動回避。
5、加大招標投標事中事后查處力度,嚴厲打擊評標定標過程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加強建筑市場和施工現(xiàn)場“兩場”聯(lián)動。
關于《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更好激發(fā)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建筑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我廳起草了《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xiàn)公開征求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文件草案有修改意見的,可以在截止時間之前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我廳。
郵寄地址:南京市鼓樓區(qū)草場門大街88號江蘇建設大廈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36。
電話號碼:(025)51868907
Email:[email protected]。
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中
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各設區(qū)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委):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更好激發(fā)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建筑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根據(jù)《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江蘇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20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jiān)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guī)〔2019〕11號)、《省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yè)改革發(fā)展的意見》(蘇政發(fā)〔2017〕151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就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實施范圍
全省范圍內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中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招標推行采用“評定分離”方式。
“評定分離”是指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對投標文件的價格、技術、質量、品牌,投標人的信用狀況和履約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審后,向招標人推薦一定數(shù)量不排序的中標候選人,由招標人根據(jù)評標報告和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結合項目規(guī)模、技術難度等因素,按照規(guī)定的決策程序,擇優(yōu)確定中標人。采用評定分離方式,招標人不再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二、基本原則
招標人按照科學、民主決策原則,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程序和決策約束機制,組織實施招標評標定標工作,對招標評標定標過程及其結果承擔主體責任。招標人綜合考慮報價情況和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技術咨詢建議,擇優(yōu)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應當依法依規(guī)公示應當公開的評標定標內容。
三、評標要求
評標活動按現(xiàn)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評標方法和標準與不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的一致,是否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由招標人自主確定。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推薦不超過3個合格的不標明排序中標候選人并進行公示。評標報告應當明確說明各投標文件的優(yōu)勢、缺點、風險等評審情況和推薦理由,并對他們的技術、質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術咨詢建議。
四、定標要求
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定標方法和標準、定標委員會組成、定標地點等內容。定標過程中增加項目經理答辯環(huán)節(jié)的不再作為評標評審因素。
1、定標委員會。定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自主組建,成員為5人以上單數(shù),本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定標由定標委員會負責,成員不得與投標人有直接利益關系,招標人應對定標委員會成員及其定標行為、定標結果承擔責任。
2、定標標準。招標人在評標評審因素基礎上,可以結合設計、施工、監(jiān)理項目類型特點和需要,以及項目規(guī)模、技術難度等設置定標評審因素,定標因素的選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有關排斥投標人的情形,同時應當具體明確、便于操作。
3、定標方法。采用票決、集體議事等方法。采用票決法的,當?shù)闷睌?shù)相同且影響中標人確定的,可對得票數(shù)相同的單位進行再次票決確定排名,具體細則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采用集體議事法的,定標委員會應當推選定標委員會組長,組織定標委員會集體商議,定標委員會成員各自發(fā)表意見,最終形成集體商議意見后確定中標人,議事規(guī)則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4、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7個工作日內召開定標會。定標委員會應當堅持擇優(yōu)與競價相結合的原則,綜合考慮中標候選人的報價合理性、技術咨詢建議和評標報告中的推薦理由等確定中標人,并形成定標報告。定標報告應當包括定標委員會對每名中標候選人的投票理由及評審比較意見、定標委員會集體商議意見及定標理由等。招標人可以組建監(jiān)督小組對定標過程進行見證監(jiān)督,并對定標過程進行記錄,存檔備查。
5、中標人公示。招標人應當自完成定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定標結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標人公示應當載明中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質量、工期、資格條件、業(yè)績、項目負責人信息,定標時間、定標方法、定標理由,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以及法律法規(guī)和招標文件規(guī)定公示的其他內容,并附定標報告。
6、異議與投訴。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中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間提出。對定標結果異議的提出和處理,適用有關法律法規(guī),異議或投訴處理決定不改變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
7、中標人公告。中標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招標人應當在公示期滿后及時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發(fā)布中標人公告。公告內容包括中標人名稱、中標價和項目負責人等信息。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項目所在地招標投標監(jiān)管機構提交有關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8、重新定標或重新招標。中標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guī)定應當提供履約擔保而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情形的,招標人可以采用原定標辦法,由原定標委員會在中標候選人名單中確定新的中標人。中標人與招標人預期差距較大,或者對招標人明顯不利的,也可以重新招標。
9、簽訂合同。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與中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以及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之內簽訂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
10、相關參考表式。本意見提供部分常見定標評審表的式樣供招標人參考。(見附件)
五、保障措施
1、宣傳引導。各級招投標監(jiān)管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招標投標活動參與各方深刻領會國家有關“放管服”和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等改革要求,齊心合力推進評定分離方式的有效運用。
2、內控機制。招標人應當建立健全決策約束機制、回避機制、全過程“留痕”機制等制度規(guī)定。定標委員會成員與合格的中標候選人存在利害關系的,應主動回避,并書面說明回避理由。定標工作同步錄音、錄像等“留痕”信息隨定標資料以及招投標文件、評標報告等一并存檔備查。
3、監(jiān)督管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采用隨機抽查和定向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的招標項目進行招標效果檢查評估,加大招標投標事中事后查處力度,嚴厲打擊評標定標過程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加強建筑市場和施工現(xiàn)場“兩場”聯(lián)動,強化合同履約監(jiān)管,維護建筑市場秩序。招標人或其上級管理單位可組建定標監(jiān)督小組,負責監(jiān)督定標過程。
六、其他
本意見自2021年 月 日起實施。
附件:
票決定標選票(第 輪)(樣本)
招標項目名稱: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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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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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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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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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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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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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委員(簽名):
定標地點: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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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決定標選票(第 輪)計票匯總表
招標項目名稱:
計票人簽名: 監(jiān)票人簽名: 定標地點: 年 月 日
定標委員會組長(簽名):
定標委員會成員(簽名):
集體議事定標評審表(樣本)
招標工程名稱: 投標人: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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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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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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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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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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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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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委員(簽名):
定標地點: 年 月 日
﹎﹎﹎﹎﹎﹎﹎﹎﹎﹎﹎﹎﹎﹎﹎﹎﹎﹎﹎﹎﹎﹎﹎﹎﹎﹎﹎﹎﹎﹎﹎﹎﹎﹎﹎﹎﹎﹎集體議事定標評審匯總表(樣本)
招標工程名稱: 定標時間: 年 月 日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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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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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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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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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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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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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報報告及定標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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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委員會組長(簽名):
定標委員會成員(簽名):
定標地點: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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