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章一般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的簽章。在實務中,要求投標文件每頁都蓋章,否則無效,合理嗎?采購人代表拒絕在評審報告簽字就直接離場會有什么結果?請看下面這10個相關問題。
1.授權書中有授權人簽名,但缺少被授權代理人簽名,有效嗎?答:要看招標文件是否規(guī)定了授權書的相關要求。如果招標文件規(guī)定了授權書的格式,那么應按照授權書的格式提交。法律依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三條 投標人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二)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
2.“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兩人都要簽字嗎?招標文件中,見到“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的字樣,應當如何理解?是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權人都要簽字或者蓋章,還是只要某一方簽字蓋章即可?答:“/”是一個電腦符號,很多人將“/”作為“或”的意思,但實際上它只作為除法或間隔符號。為減少爭議,建議書面詢問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的含義。法律依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三條 投標人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二)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
3.“法定代表人簽字:”都是授權代表簽的字,可以嗎?招標文件里的投標文件格式后面署的都是(法定代表人簽字:供應商公章:日期:)請問如果我司投標文件后“屬的法定代表人簽字:”都是授權代表簽的字,會不會被判無效投標?答:招標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簽署的,投標無效。法律依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三條 投標人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二)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
4.投標文件有的地方?jīng)]簽字蓋章是否有效?答:這要看招標文件是如何要求的。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應當認定為無效投標。法律依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三條 投標人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二)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
5.要求投標文件每頁都蓋章,否則無效,合理嗎?一個項目,要求投標文件每頁都蓋章,現(xiàn)在我們的文件有幾個地方?jīng)]有蓋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第三方出具的證明文件上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投標失敗,這個合理嗎?答:合理。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投標無效。法律依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jù)采購項目的特點和采購需求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nèi)容:(二)投標人須知(包括投標文件的密封、簽署、蓋章要求等);……第六十三條 投標人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二)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
6.投標文件密封袋封口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蓋章,可以判為無效標?招標文件要求密封袋封口處蓋公章和法人章,投標時密封袋封口處只蓋了公章、沒蓋法人章,被采購代理機構判為無效投標合理嗎?《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不是規(guī)定不能因為非實質性的格式、形式問題限制和影響供應商投標(響應)嗎?答:逾期送達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拒收。法律依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三條 第二款逾期送達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拒收。《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規(guī)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投標(響應)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應當簡化明確,不得因裝訂、紙張、文件排序等非實質性的格式、形式問題限制和影響供應商投標(響應)。
7.供應商拍照,由相關人員簽字的開標記錄表可當質疑證據(jù)嗎?質疑投訴時,供應商證明材料,包括自己拍照的由相關人員簽字的開標記錄表,請問供應商投訴證明材料算不算非法獲得?答:不算非法手段獲得證明材料。所有投標人都能看到開標記錄表,且經(jīng)過代理機構同意后拍照,可以作為質疑投訴證明材料,不算非法獲取。法律依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四十二條 開標過程應當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負責記錄,由參加開標的各投標人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后隨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8.評標結束后,采購人代表拒絕在評審報告簽字并自行離場怎么辦?評審專家評標結束后,經(jīng)過采購代理公司計算復核結果,將結果遞給采購人代表簽字的時候,采購人代表拒絕簽字并自行離場,拒絕宣布結果,采購代理機構有權利宣布結果嗎?答:采購代理機構不需要現(xiàn)場宣布結果。采購人代表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持不同意見應當在評標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及理由,否則視為同意評標報告。采購代理機構在評審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將評審報告送交采購人,采購人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在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成交候選人中按順序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沒有按照規(guī)定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的,采購人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律依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一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對需要共同認定的事項存在爭議的,應當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作出結論。持不同意見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在評標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及理由,否則視為同意評標報告。第六十八條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評標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nèi)將評標報告送采購人。采購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在評標報告確定的中標候選人名單中按順序確定中標人。
9.質疑函只蓋公章,沒有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有效嗎?答:上述質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要求,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接收,可以要求其補正或者答復駁回。法律依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二條 第二款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10.供應商質疑函未按要求簽字蓋章,又不愿補齊,怎么處理?答: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收到供應商質疑函后,其質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二條的要求的,采購代理機構應予以告知,允許其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補全相關資料。質疑人未能或不愿補全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收到其質疑函后,以書面形式告訴其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二條的要求,該質疑答復就完成。修改后,逾期送達的,不予接收。法律依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二條 第二款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