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區(qū)分招標方式與非招標方式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非招標方式: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競爭性磋商、框架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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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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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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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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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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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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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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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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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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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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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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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小組(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磋商小組(競爭性磋商)詢價小組(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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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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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中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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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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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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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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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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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定標原則
最低價評標法:競爭性談判、詢價
綜合評分法:競爭性磋商
最低價評標法或綜合評分法: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價格優(yōu)先法或質(zhì)量優(yōu)先法:框架協(xié)議
03
適用范圍
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僅適用于貨物、服務,達到公開招標數(shù)額的工程,適用于招標投標法。
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競爭性磋商:適用于貨物、服務、工程。
詢價:僅適用于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現(xiàn)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采購。
框架協(xié)議:集中采購目錄內(nèi)貨物及其耗材、配件,集中采購目錄外部分服務。
04
各采購方式對應時間節(ji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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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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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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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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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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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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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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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發(fā)售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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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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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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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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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證公示:
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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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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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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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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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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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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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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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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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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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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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澄清日(開標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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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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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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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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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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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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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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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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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預審文件發(fā)售期 5 個工作日,資格預審澄清日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前3日。 除 單一來源不適用資格預審外,其他采購方式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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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報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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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需在 2 個工作日內(nèi)將評評審報告送交采購人,采購人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之 日起 5 個工作日內(nèi)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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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成交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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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 2 個工作日內(nèi),發(fā)出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公示期 1 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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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放中標/成 交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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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出中標、成交結果公告時發(fā)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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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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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出中標、成交通知書之日起 30 日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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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合
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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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 2 個工作日內(nèi)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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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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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nèi)退還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自政府采購合同 簽訂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nèi)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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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協(xié)議采購的法規(guī),對采購環(huán)節(jié)沒做出明確規(guī)定,后期公示要求如下:
(1)入圍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nèi)和入圍供應商簽訂框架協(xié)議,并在框架協(xié)議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nèi),將框架協(xié)議副本報本級財政部門備案。
(2)征集人應當在框架協(xié)議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nèi)通過電子化采購系統(tǒng)將入圍信息告知適用框架協(xié)議的所有采購人或者服務對象。
(3)以二次競價或者順序輪候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的,征集人應當在確定成交供應商后2個工作日內(nèi)逐筆發(fā)布成交結果公告。
(4)征集人應當在框架協(xié)議有效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nèi)發(fā)布成交結果匯總公告。
(5)采購人將合同授予非入圍供應商的,應當在確定成交供應商后1個工作日內(nèi),將成交結果抄送征集人。